一国有特殊之历史,故人民亦有特殊之嗜尚,凡此嗜尚只彼私有,故日人恒喜写其一寸阔眉之人,用三十丈布做成之衣,截梢类中国梳头之法,黄豆大之口,凡此不经,均非悲鸿之笔所及。
日人之美术学校,位置于上野公园,与博物馆、动物园为邻,就实参考,凡写动植物,均以生物为型,夫其有准确之识力,又恶致为摹法古画中之陈迹所惑者,是乃彼之合乎世界进化原理者也。
彼中画人既多,寻常作品,不足显杰出者之才能,其杰出者亦不随意作画应世,以自贬其价值,继起英俊,其力不能邀集诸赏鉴注视其作,缘此种种,文部省展览会遂不能自已,藉使彼辈著其全锋,或五月,或三月,成一画,积功集力,迨其圆满,自是不同,而文部复择其精者,设赏以奖励之,社会之要求者,平日难得其一木一石,至此亦可纵览选购,一登龙门,身价十倍,故其收偿既丰,苦功不负,是以其进之猛也。
凡与此为缘者,其最大条件,则穷画师亦须储得一年之粮,使彼无近忧,有参考,足供其取材,社会有富人,家中不贼偷,得历半年或三月,纵心思于艺成得售,复如是以待明年文展余暇,挥写作意外资,故国家不必定设画院养画家千百,而其术自进步也。
要之,彼国文艺美术,今殆全盛。东方美术国,舍中国今日凡百学艺均在沉醉中,无自列于世界竞美之价值。当然,推让之,故彼亦仅云“东洋之法国”耳。吾意正毋庸羞愤,且中国今日即有一万有志美术之士,亦不足与云代兴,盖彼国中有博物馆,有动物园,有精印刷,且有佳色,有佳绢,有佳纸,凡此与美术为缘者,彼已少乏材之叹。有闻吾言者,大怒:投资二亿元于吾所言者,立刻并举。吾闻之,当不避杖而哀告之曰:暂待十年。
从“今年六月间来此观光”及“俟其文展于大正六年十月十七日会开,因入览焉”等语,断定该文写于1917年10月下旬至11月中上旬的日本,似无疑义。
这是目前所见徐悲鸿唯一一篇如此详尽地谈及日本画坛的文字,其中有不少信息可以作为其《悲鸿自述》和王震编《徐悲鸿年谱长编》(以下简称《长编》)的补充。
一、《长编》记1917年5月14日徐悲鸿携蒋碧微乘船离上海赴日,又笼统说“5月下旬”到长崎并转而抵东京。按上海距长崎仅800公里,抵达长崎应在中旬;按徐悲鸿自说“六月间来此”,说明到东京的时间也不在5月下旬。
二、徐悲鸿在该文中用“观光”来概括此次日本之行,这个提法还是首次见到,与我们通常所用“游学”不同。也许是因为徐悲鸿原本打算用这笔钱去法国留学,由于一战航线不通而改去了日本,所以我们会有“游学”的逻辑推测。从他未作打算进入日本美术学校进行正规学习、也未作自学式临摹来看,他的这种以参观展览、浏览书店、逛书摊,外加接触极少数日本同行和学些日语的日本之行,用“游学”一词确属勉强;但另一方面,哈同花园所出川资至少名义上不会是供他去日本“观光”的,当然,如果这笔钱里包含了他为哈同花园工作的酬劳,即半酬半送性质,“观光”目的也不是不能成立,特别是还带着蒋碧微私奔兼度蜜月,“观光”的成分确是有的。故是否将此行定义为介于游学和观光之间的“美术观光”较为适宜,有待进一步考证。另外,《蒋碧微回忆录》中有“徐先生决定带我先到日本,再看风色”之语,似有要见机行事地从日本去法国的意思,如果真是这样,就真是“观光”了。